昨晚要就寢前,上網巡了一趟Facebook的留言,發現同事C的女友在C的塗鴉牆上留下了"你很自私"的留言,然後也解除了穩定交往的動態。
我心中一驚,難道是我們出團打星海打到大嫂不開心了,慘慘慘,隔天上班一定要好好的問一下。嚴重的話,先休兵一周好了。
今天早上,C沒來上班。這下可糟了,打電動打到出事了。中午過後,C來了,我們也問清了原委。原來是大嫂不高興C在2/14這天連一朵花都沒送給她。花嘛!女孩子都喜歡花,可是花會謝的阿,男孩子們都喜歡送些實用的東西 。
暨鴉片戰爭和八國聯軍之後,洋人又傳進了"情人節"這個鬼東西,我看這場仗還有得打勒!
這篇是從舊的網誌搬回來的碎碎念,因為我覺得太有代表性了。
28歲之前,身材還保有"些許"彈性,還能夠忽胖忽瘦。28歲之後,往事一去不復返,怪不得專家說人類在28歲後一切都會走下坡。
儘管我對這副臭皮囊的要求不高,還是抵擋不住外界異樣的眼光。十個先從公司內部網路上看過我個人資料照片的同事,有八個會在第一次看到我本人的時候對我說,『你比照片胖了一點喔。』剩下的兩個人,大概是會認不出來。
沒有了外在,就只剩下嘴砲可以贏人了。身為正統的批踢踢鄉民,不能當個A咖,也要上個B段班,不能當偶像,至少也要成為一個諧星。超過28歲,就只能走諧星路線,難道這就是壯年男子的悲哀。
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種購物的渴望,不論是女人或是男人。我非常能夠體會女孩們看到鞋子看到衣服而陷入的短暫失憶,買的再多都不嫌多。身為一個男性同胞,我對於衣服、鞋子的要求並不高,腳下踩的就只有那一雙,身上穿的也只要周一到周五上班皆不同即可,下個禮拜又是重新來過。但是每每只要一逛博客來,都會忍不住的把很多書都放進購物車,然後胡離胡塗的就結帳了,絲毫想不起書架上那一本本翻都沒翻過的新書。博客來呀博客來,你真是一個害人的好東西,也是一個迷人的壞東西。